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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情太短 遗忘太长
http://www.100md.com 2012年5月1日 《幸福家庭》 20125
    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,爱情又何尝不是?

    朋友和我说,他想起他的第1次分手。“你要好好照顾自己,不要哭鼻子,要找个比我更好的人。”在离别的车站,那个对他说完这句话的女孩转身而去的刹那,他真的有死的心。

    他悲伤得不能自已,无法自拔,不可言说。那是真悲伤,一方面是舍不得分开;另一方面,也是不习惯分手。毕竟是第1次,不管怎样,总是刻骨铭心的。他当时想的是:“这是我爱过的人,现在她和我分手了,她以后会遇到谁,嫁给谁,那个人会对她好吗?我们以后还能见面吗?尤其是深圳,大家的故乡都在他乡,假如她有朝一日回到自己的故乡,那我是不是永远都见不到她了?”

    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有过朋友这样的想法,你爱过的人,年轻时和你好过一场,但未来却和你没任何关系,那你们当初的爱算什么呢?我有个表叔当年在山西下过矿,在那儿娶过妻生过子,但他最后还是回到了故乡,重新娶妻生子,那么,他原先的妻、子怎么安放?

    或许我是个太重感情的人,每当看到这些当年相爱日后再无瓜葛的人,我就会觉得很荒诞,大约是感染了贾宝玉的脾性,认为听有相爱的人都应该永远在一起,如果不能,为什么还要爱呢?贾宝玉是这样想的,所以当他听袭人说将来大家都是要出去的,谁能陪谁一辈子呢,他悲伤地说,如果是这样,不如早散,免得到时候大家伤感;他希望所有的女人都陪着他,都比他长寿,在他化灰化烟之后,她们才离开。

    这就是一种痴。很不幸,我也浸染了贾宝玉这种不可救药的痴。我很佩服那些薄情的人,他们分手就像喝水。对他们来说,换个城市,换条内裤,换个女人,就像换条领带。而对我来说,换城市就是换命运,换个女朋友就是换一种人生。而我,显然不会换人生。

    我知道的一个最敢于分手的人是我的一个爷爷辈的亲戚,他当年大学毕业,在老家有女人,但他为了前程,去了外地,在那儿结婚生子,身居高位。当他80多岁再回老家探亲的时候,他并没有去看那个他当年抛弃的女人。难道,在他心里,那个女人真就如从不存在过一样吗?就算没有感情,最起码曾经欢娱过吧。

    “你的一夕之欢,谁的终生想念?”

    这是我前几日写下的话。你有过欢娱的人,你会想念吗?或许,根本就没人想念,所以才有那么多天亮之后说再见的故事。爱情太短,遗忘太长,不如就忘个干净!

    不过,也许年岁大了,痴情的我也多少有了点改观:宝玉和黛玉无论多爱,最终也是要分别的;即使不分,死的时候也是要分的。你爱的人,你们最终也是要分开的,看穿了这一点,你就不会再为分手悲伤了!

    (摘自《新快报》), 百拇医药(陈保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