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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13808205
我国新药研发各阶段融资方式与资金需求的匹配研究(4)
http://www.100md.com 2020年9月15日 《中国药房》 202018
     2.2.3 临床前至Ⅱ期临床阶段 新药研发在临床前至Ⅰ期临床阶段的资金需求量有所加大,医药企业本身的资金无法满足新药研发的资金需求,必须采取一定的融资手段引入外来资金。随着研发过程中大量专利的产生和积累,除企业资金、政府财政和研发基金等常见的资金来源外,企业可优先选择专利质押为该阶段提供资金支持[25]。当新药研发进入Ⅱ期临床后,对研发资金的需求量达到最大,但由于研发已经相对成熟,能够吸引风险投资募集大量资金,该方式亦可成为非常合适的选择[23]。因此,笔者对于这一阶段融资方式的推荐强度如下:专利质押和风险投资为“强烈推荐”,企业资金为“中等推荐”,政府财政、研发基金、银行借贷为“推荐”,详见图3。

    2.2.4 Ⅲ期临床至上市前阶段 Ⅲ期临床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对较大,仅靠企业的自有资金或专利质押无法满足需求,但由于新药研发已基本成熟,投资者对该阶段极为关注,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较多。为避免这一阶段资金过剩,研发企业无需对各类资金全盘接收,可优先选择风险投资。同时,随着我国融资体系的完善,特别是创业板的开通,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融资平台,这一阶段选择上市融资亦可获得大量资金。因此,笔者对于这一阶段融资方式的推荐强度如下:风险投资和上市融资为“强烈推荐”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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