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 > 热点关注 > 特别关注
编号:10313377
还医药代表真实面目
http://www.100md.com 2003年3月6日 《健康时报》 2003.03.06
     本报记者 李晓宏

    提起医药代表,一个打通医院各个环节、贿赂医生、开单提成的药品推销员形象便跃入人们的脑中。其实,这与真正意义上的医药代表概念大相径庭。日前,由42家在华外资制药企业组成的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,在京发布新修订的《药品推广行为准则》,自立行规,正本清源,规范会员公司医药代表的药品推广行为,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。

    医药代表在发达国家已有三四十年的历史,真正的医药代表不是推销员,而是药品信息的传播者。据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公关委员会主席、北京诺华制药总裁刘贞贤介绍,在美国,70%的医生医药知识的更新依赖医药代表。由于药品是非日常商品,仅通过广告或商品宣传册的简单介绍,无法完整而清楚地传达所有药品信息及其正确使用方法,因此,作为架在研发企业和临床医生之间,起着传递药品安全使用信息“桥梁”作用的医药代表,便应运而生。他们不仅给临床医生传递药品知识,而且还负责收集药品安全信息,关注患者用药后的疗效及不良反应。

    医药代表概念15年前引入我国,如今其发展已有些背离初衷,许多不规范行为使其形象大打折扣。参加发布会的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医药处处长陈仙霞希望,《药品推广行为准则》能为全国6000多家制药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起到示范作用。, 百拇医药